汽车被法院保全能开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凭相关证件实地查询确认。如果车子被法院查封了,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查询:1、到车管所调档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2、到法院执行庭查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法院财产保全的车子,如果法院没有要求扣押而只是裁定查封的,可以使用的。车辆被法院采取查封保全措施的,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在被法院查封后,该车辆在查封期间不能进行买卖、过户、抵押、租赁等行为,但仍可以正常使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1种观点: 一、车辆被保全后还能使用吗1、车辆被保全后还能使用。当事人的车辆在被法院进行保全之后还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不能对其进行买卖,或者将汽车进行抵押。并且如果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法院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解除保全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二、车辆保全费用由谁承担车辆保全费用先由申请人预交,最后由法院判决承担着。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需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到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2种观点: 一、车被对方保全了怎么办1、车被对方保全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事项。一般情况下,车辆被保全的原因通常是法院对肇事车辆或者是己方车辆违反了相关规定进行查封,那么车辆被保全后,如果当事人想重新提取车辆,需要向查封当事人想要提取车辆的法院提供担保,之后提车即可。如果符合解除车辆保全的情况,是可以由司法机关来对相关保全情况进行重新认定的,另外对于有关保全的范围也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财产保全封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法院财产保全的车子,如果法院没有要求扣押而只是裁定查封的,可以使用的。车辆被法院采取查封保全措施的,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在被法院查封后,该车辆在查封期间不能进行买卖、过户、抵押、租赁等行为,但仍可以正常使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1种观点: 一、车被法院保全了如何处理1、车被法院保全了可以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后申请解除保全。如果不申请解除保全的,则车辆可以正常使用,但是不能进行买卖、抵押等活动。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二、车被法院保全了还能过户吗被保全汽车不可以过户,保全汽车已经被锁住车辆信息,无法过户。受害方在怀疑肇事责任方没有赔偿能力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车辆财产保全,一般是活封,就是锁住车辆的信息,车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交易;还有一种叫死封,就是法院除锁住车辆信息,还扣留车辆。然后在判定结束后,如果责任方没有能力赔偿,可以申请变卖保全车辆。
第2种观点: 一、车被对方保全了怎么办1、车被对方保全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事项。一般情况下,车辆被保全的原因通常是法院对肇事车辆或者是己方车辆违反了相关规定进行查封,那么车辆被保全后,如果当事人想重新提取车辆,需要向查封当事人想要提取车辆的法院提供担保,之后提车即可。如果符合解除车辆保全的情况,是可以由司法机关来对相关保全情况进行重新认定的,另外对于有关保全的范围也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财产保全封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法院财产保全的车子,如果法院没有要求扣押而只是裁定查封的,可以使用的。车辆被法院采取查封保全措施的,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在被法院查封后,该车辆在查封期间不能进行买卖、过户、抵押、租赁等行为,但仍可以正常使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法院财产保全的车子,如果法院没有要求扣押而只是裁定查封的,可以上路的。车辆被法院采取查封保全措施的,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在被法院查封后,该车辆在查封期间不能进行买卖、过户、抵押、租赁等行为,但仍可以正常使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2种观点: 一、车被对方保全了怎么办1、车被对方保全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事项。一般情况下,车辆被保全的原因通常是法院对肇事车辆或者是己方车辆违反了相关规定进行查封,那么车辆被保全后,如果当事人想重新提取车辆,需要向查封当事人想要提取车辆的法院提供担保,之后提车即可。如果符合解除车辆保全的情况,是可以由司法机关来对相关保全情况进行重新认定的,另外对于有关保全的范围也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财产保全封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法院财产保全的车子,如果法院没有要求扣押而只是裁定查封的,可以使用的。车辆被法院采取查封保全措施的,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在被法院查封后,该车辆在查封期间不能进行买卖、过户、抵押、租赁等行为,但仍可以正常使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