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是如何执行
第2种观点: 债务可以转让,因为债务转让是合法的。债务转让是有前提条件,转让的债务需为合法有效的债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为非法的债务当然是不允许转让的。转让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而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让的法律效力有,对内效力,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效力。对债权人与受让人而言,债权转让的实现意味着债权让与人退出了原债权债务关系,其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由受让人承担。对外效力,即债权与对债务或第三人产生的效力。在达成转让协议后,并且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而言就确定了债权的归属。债务人便可依据通知清偿债务。也可以根据通知履行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追加自己为申请人。追加后,案件继续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